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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維京群島(BVI)簡介
   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簡稱BVI)位於波多黎各以東60英里,緊鄰美屬維爾京群島,屬於亞熱帶氣候,首都為TORTOLA,公路發達。英屬維爾京群島由50個島嶼組成,占地59平方英里, 大約15個島有人居住。其中最大的就是占地21平方英里、擁有19,000人口的TORTOLA。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一個自治管理、通過獨立立法會議立法的、政治穩定的英屬殖民地,它已經成為發展海外商務活動的重要中心。該島的兩項支柱產業為旅遊業及海外離岸公司註冊。世界眾多大銀行的進駐及先進的通訊交通設施使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為理想的海外離岸金融中心。目前,已有超過250,000個海外離岸公司已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這使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海外離岸投資中心之一。美元的使用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已成為合法的,當地的官方語言是英語。

BVI離岸公司的簡介
   由於BVI的國際業務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 Act)與稅法中,特別為BVI以外的投資人設計了一套非常靈活與具有彈性的制度,因此與同為英屬的Cayman Islands, Bermuda, Jersey 等地被列為世界上的所謂「租稅天堂」(Tax Heaven)之一。
   基本上,在BVI設立的公司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為了在BVI當地提供營業服務而設立的公司,此類公司的設立及日後定期申報之標準較為嚴格,通常不是外國投資人感興趣的對象;另一類是僅在BVI註冊設立,但不在該地進行營業活動的公司,也就是俗稱的紙公司(Paper Company)。由於在BVI設立紙公司的條件非常寬鬆,成本也很低廉,許多公司及個人選擇在此地設立紙公司取得法人名義後,在世界各地(除了BVI以外)以紙公司的名義進行各項投資行為及商業活動。
   翻開我國各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不難發現許多公司已在BVI設立了子公司進行各種財務及投資操作,而以公司大股東名義在BVI設立公司配合母公司活動的例子更是不可勝數。依目前我國法律的規定,BVI註冊的公司屬於外國公司,可以在本國銀行或外商銀行的OBU (Offshore Banking Unit,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設外幣帳戶,進行各種金融操作。此外,公司也可以配合租稅規劃的需要,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於BVI設立投資公司,再以該公司的名義對世界各地(包括中國大陸)進行投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