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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单据托收业务

什么是出口单据托收业务?
         作为一个出口商,您一定非常希望能够在肯定买方会向您付款之前一直保持对货物的控制。荷兰银行的出口单据托收业务将会为您负责相关的单据转移,从而为您的整个交易的安全进行提供更多的保证。
荷兰银行为您提供什么?
          在交易过程中,荷兰银行将会从您处收集并协助安排所有相关的单据,以便供您日后收款使用。一旦这个过程结束后,我们将会代表您与买方的银行联系,将这些单据转移给买方并且为您收取货项或者付款承诺,这就意味着在收到付款或承诺之前,您将通过荷兰银行始终保持对货物的完全控制。

为什么您要使用荷兰银行的出口单据托收?
          您的买家可以事先提出需要哪些单据,这样更加保证了您可以在出示这些单据时获得付款。如果您的买家不接受这些单据,您将依然可以通过荷兰银行保持对单据和货物的控制。
您可以更有把握的开拓新的海外市场和商机。由于荷兰银行在国际贸易方面有着全面,丰富的经验和风险控制能力,您可以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灵活的利用商机。

降低风险,融通资金,尽早完成出口核销
            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为进口商提供了宽松的付款条件,对扩大出口、增加竞争力很有必要帮助。但是,它收款时间较长,风险大,延缓资金回笼和出口核销,退税。我行提供的无追索买断业务,为贵公司解除了后顾之忧。
无追索买断:即在开证行承兑信用证单据,确认其付款日后,由我行对该证进行无追索买断(即贴现后,如付款行到期不付款,我行放弃向贵公司追回贴现款的权利)

操作程序:

1. 贵公司与客户洽谈出口合同,在开出远期信用证之前,即可与我行联系,并根据我行的报价,计算有关部门费用,进行分摊;
2.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经我行或其他银行通知;
3. 发货后,有关部门单据经我行审核后邮递给开证行;
4. 经过开证行有效承兑信用证单据,确认其付款日后,由贵公司填写无追索贴现申请书,我行即为该笔业务进行无追索买断;
5. 在清算所有费用后,将剩余全部货款电汇至贵公司帐户。

对于我行加保兑的信用证,单据经我行审核无误后可以立即办理无追索权买断

基本条件:现时最普通的买断票据为远期信用证下的远期汇票,请提供

1. 信用证开证行名称;
2. 金额;
3. 期限;
4. 货物名称;
5. 预计交货日期及次数。

我们可在两个基本工作日内回复客人的查询,若为可接受的风险则给予初步报价,并会指引客人准备所需文件及报价计算方式。